第十七章 最后的诡雷
果然如郑龙所料,三日之后的黄昏,纳哈出重整大军,并在在最后一抹残阳下山时,重新兵临怀远城下。
然而,看着一片漆黑死寂、毫无人气的城郭,纳哈出却疑窦顿生。
文人喜欢静,可军人大多非常讨厌安静,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安静之中一般暗藏凶险,就像瞪羚如果身处极端安静的环境中,反而会全身戒备,努力用嗅觉感知有没有暗处埋伏的猛兽。
突然,一声突如其来巨响吓了纳哈出一跳!待他缓过神来,才发现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站在断裂的女墙上凄厉地狂吠。
“轰!”说时迟,那时快,呼巴音血刀出手,把野狗轰成碎肉后,又准确无误地顺着精钢丝飞回他手中。
“大帅放心。”呼巴音冷笑道,“城里人都跑光了。”
“哦?何以见得?”纳哈出问。
“哈哈哈哈……”呼巴音大笑,“贫僧习武五十年,方圆十里,哪怕是人的一声咳嗽,耗子的一声哀鸣,贫僧都能准确发现他的方位。再者,我们这些高手,从来不用眼睛去看人。”
“那用什么?”
“气!”呼巴音傲然答道,“只要是生灵,就会散发出气息,大到老虎,小到虫豸。不过,越强的生灵,散发的气息就越强劲,正所谓‘风从虎,云从龙’,当他们战意高昂时,散发的气息更是如山洪暴发般势不可挡。当然,高手也会懂得刻意压低、隐匿自己的气息。只不过,这种本事要想学会可不容易。贫僧游历极南之地,那里的人肤色玄黑,有一种猛兽叫做‘狮子’,它们会潜伏在草丛里狩猎羚羊,母狮子会把小狮子带在身边,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教它如何隐匿自己,不被敏感的羚羊发现踪迹。可之前与我对战的那个白毛小子,即便他有通天的本事,在三天内教会所有的人,他也教不会战马和骡子啊!”
“嗯。”纳哈出点点头,一挥马鞭,由千夫长察兰率领的先头部队随即轻手轻脚又快捷迅猛地逼近毫无人气的城郭,这察兰可不是一般的千夫长,而是阿苏特部的首领,手下的千人队都是阿苏特部的勇士。这种严密的军事组织再加上部族血缘纽带的加持,往往能让部队的战斗力出类拔萃,这也是蒙人大军攻无不克的原因。
此时,日陨西山、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蒙军的先头部队训练有素,他们微微猫着腰,用身体遮住雪亮的马刀,靠鼻子吸入空气,再抿着嘴慢慢吐出,这样,既能够保证运动中有足够的氧气,又能使吐出的白气以最快的速度消失,不至于被隐藏在暗处的敌人发现。
忽然,在通过城墙边的一个瓦砾堆时,身先士卒的察兰,脚上仿佛被什么绊了一下!
一道声音,很轻很轻,但听力敏锐、精神紧绷的察兰一下子听出来了——这是火石刮过绳索的声音!
察兰大惊,他知道——刚才绊住自己的细线,肯定系着一个尖锐的打火石,打火石下面固定着引火之物,自己那一下,正牵动火石,**引火之物,产生火星。而从音色上来判断,引火之物必然隐藏在瓦砾堆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的机关。
蒙军骑兵擅长夜袭,晴空**、月明星稀时,是不要照明的,你只需要放松眼部,不用力看东西,就能激活眼部的视杆细胞,逐渐适应夜间的亮度。
视力细胞分为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视锥细胞是视网膜上的一种色觉感光细胞,因其树突呈锥形而得名;在相对明亮的光线下,其功能表现最佳。人类每只眼球的视网膜大约含有600万—700万个视锥细胞,其中大多数分布在视网膜黄斑处,而在周围逐渐减少。视锥细胞主要负责颜色识别,在相对较亮的光照条件下更为活跃。在视网膜的大部分区域,视锥细胞的数量远少于视杆细胞,但在**凹陷的位置,其数量远超过视杆细胞。
相对的,视杆细胞,是视网膜上与视锥细胞相称的一种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中心周围,且较视锥细胞对光更敏感,几乎主要全部用于夜视力,并作为外围视力的支持。人类视网膜平均有约1亿2500万个视杆细胞。视杆细胞亦较视锥细胞传递光信号慢,受到刺激的时间约100毫秒。而这一特性虽然使其更适应于更少量的光线,但也降低了其捕获时空变化的能力,譬如快速闪现的图片。这也是为什么,当你观察快速挥舞的棍棒,白天是一个整齐的扇面,夜晚却变成了一道道迟滞的残影。
但是,并不是什么都天公作美,夜间作战,无星无月或阴云密布时,就少不了火把等照明设备,蒙古人会储存死去的、屠宰的牛羊油脂,是用麻布蘸满油脂裹在木把上做成火把,这样就能燃烧很长时间。
但即便是易燃的油脂,也需要引火物去点燃他们,钻木取火显然效率太低,容易贻误战机,所以,蒙人一般是将藤条放在油里泡软,再将它锤成扁形,放到烈酒里泡软。然后再拿棉花之类的东西跟它放在一起锤扁晒干,最后在上面撒硝石、硫黄这种比较易燃的物品还有各式的香料,将它们全部都混在一起,拧成一条绳,放进小竹筒。等到需要它的时候,只需要拽出一小截引绳然后将其**,这样他们就能产生火花了。
而打火石**的,大概也基本是这种东西,这么做的目的……
“不好!”察兰心念急转,然而为时已晚!随着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连环爆炸的火光响彻云际,怀远城的城墙也在巨大的冲击波中轰然倒塌!原来,郑龙将城中所有的炸药都埋在了瓦砾堆中,并用鱼线为绊索做了一个诡雷,专门用来引爆炸药。
诡雷是指采用高爆性材料制成的布设在敌方意料不到的地方,通过伪装,诱惑,欺骗等诡计引爆,使敌方在毫无防备之下受到伤害的地雷。诡雷的诡计很多,布雷者有时将地雷做成多种不同形式,使敌方疏于防备将其引爆;有时巧妙地设置诱惑物,引诱或激怒敌人,使敌人触动诱惑物而引爆地雷。因为诡雷的布设形式往往出人意料,使人难以防备,因此诡雷能有效地杀伤目标。
大明的火药,原本只是主力部队的陪衬而已,因为当时的火药爆炸效率非常低,近似于爆竹呲花。洪都保卫战中,朱元璋侄子朱文正抵御陈友谅,也只是把火枪部队作为奇兵,猛得吓一吓攻进洪都的敌军。可作为后世之人,尤其是接受过正规军事科学教育的职业军人,郑龙自然知道如何改良明代的黑火药,正所谓“一硝二磺三木炭”,明代火药的配置是按照中国唐代炼丹家孙思邈的《丹经内伏硫黄法》,一硝指的是黑火药配置中的一斤的硝酸钾,二指的是二两的硫磺,三木炭是三两木炭。但是郑龙在此基础上加了适量的白糖,白糖能够增加火药威力,火药里加白糖可以增加产气量。此外白糖属于可燃物,氧化剂供氧进行燃烧、爆炸。
如此一来,火药的威力一下子增加了十倍不止。
看着被炸成横飞碎肉的先头部队,呼巴音瞪着血红的双眼,牙齿咬地格格作响!
“好你个白毛鬼!你早就知道贫僧会通过感知‘气’来侦测城里,所以设下机关才撤退,火药是没有‘气’的,所以贫僧根本发现不了!”
相比于怒发冲冠(虽然呼巴音没有头发)的呼巴音,纳哈出却是冷汗直流,他的谨慎救了自己。不然,要是像成吉思汗时代博尔忽、者勒蔑这两些动不动就喜欢一马当先的猛将,那么被炸得死无全尸的必然是他!
不过,智勇双全的纳哈出也更加坚信了自己之前的判断—明军必然已经尽数撤离,这才敢以城池为代价进行最后的爆破。
虽然,跑了一千多名明军,三万余百姓,但此战,只要怀远到手,其后便是一马平川,明军的精锐大部分都在漠北与王保保决战,已经没用工夫再另起炉灶在辽东修要塞。纳哈出不是成吉思汗大儿子术赤那样喜欢追亡逐北、斩尽杀绝的狠人,他知道“事不可做尽,话不能说尽”的道理,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正是因为这种谨慎,让他可以雄踞关东多年。
“罢了。”纳哈出暗叹道,“可惜了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攻城器械。”
“进城!”于是,纳哈出下令,全军整队,慢慢开进了外围基本已经变成瓦砾的怀远城。
殊不知,郑龙文史精通,自然也熟历史,对于纳哈出的用兵风格更是了如指掌,他知道,刚才的爆破不光吓不倒纳哈出,反而会让他明白城里的真实情况,大胆进城。
他要的,就是纳哈出进城。
因为,只要纳哈出一进城,就注定了他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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